國立中央大學115學年度【中等學校語文領域本土語文客語文專長學士後教育學分班】招生
國立中央大學115學年度
【中等學校語文領域本土語文客語文專長學士後教育學分班】招生
依據:師資培育法第8條之1及師資培育之大學辦理學士後教育學分班實施要點
班別名稱:中等學校語文領域本土語文客語文專長學士後教育學分班
招生師資類科、學科、領域及群科別:中等學校語文領域本土語文客語文專長
招生人數:每班招收至多25人(得依政策或實際需求酌予調整),倘招生人數未達15人,得延長招生期間或停辦。
招生對象(報考資格):
(一)需同時具備以下三項資格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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經教育部立案之國內大學或獨立學院畢業,取得學士學位以上學位證書者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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參加客家委員會辦理之客語能力認證,取得中級以上之能力證明者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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最近5年內(報名截止時間往前推算5年)曾於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從事本土語文(客語文)教學工作實際服務累計滿6學期且現職之本土語文(客語文)教學支援老師或代理教師。
(二)依國民教育法第 24 條第 4項規定,具客語文教學支援老師資格者,免檢具客語中級以上能力證明。
(三)本專班招生對象之年資採計,除於中等學校實際從事客語文教學工作之年資外,得併計國民小學教育階段之同語文教學年資。
報名方式: 一律採網路報名,並掛號寄送或親送書面審查資料。親送資料者請於報名期間 (限上班日) 每日上午9:00至中午12:00;下午1:30至下午5:00,送交本校客家學院 5 樓 HK516 辦公室。
報名網址
報名時間:自115年7月1日上午9時起至115年7月16日下午5時止,以本系網頁公告為準 (寄送資料以郵戳為憑,逾時恕不受理)。
收件地址:32031 桃園市中壢區中大路 300 號 客家學院 5 樓 HK516 室 (115 年度學士後教育學分班 徐小姐收)
注意事項:
審查資料如需留存,請自行備份,繳交之審查資料概不退還。
網路報名後,若逾期未繳交書面資料者,皆視同未報名。
擬申請學分抵免者,請檢附學分抵免申請表 (簡章附件三) 、成績單正本及授課大綱 (須含課程名稱、授課教師、教學進度及參考書目),抵免課程請參考專門科目/專業課程認定標準。(未於報名期間提出學分申請抵免者,正(錄)取或備取後恕不受理。)
收到報名資料後,本系將以 Email 通知,以便核對是否寄送成功。
其他未盡事宜請隨時詳參本系網頁公告。
繳交報名費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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繳費期限:自 115 年 7 月 1 日起至 115 年 7 月 16 日止 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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繳費前請先上網取得繳費單或銷帳編號:
路徑:進入國立中央大學網站 【 行政服務 】 →【 總務處/出納組 】 → 繳費報名系統 → 繳費主類:099 中等學校語文領域本土語文客家語文專長學士後教育學分班 → 繳費類型:099-01 學分班報名費
繳費系統之繳款方式說明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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ATM 或網路 ATM:
插入金融卡輸入密碼 → 選擇【繳費】 → 如需輸入銀行代碼,請輸入【700】 → 輸入匯款資訊上之【繳費帳號】共 16 碼 → 輸入【應繳金額1000元】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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臨櫃繳款:
請執繳費單至全國各地郵局櫃台進行繳款,繳款後請妥善保存郵局所提供之收執聯。
注意事項:
以上繳款方式擇一辦理,請勿重複繳款。
兩組繳費帳號不可混用。
詳細內容請見簡章:
國立中央大學辦理 115 學年度學士後教育學分班招生簡章.pdf